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2020年06月03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2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具有一定的英语和计算机基础。

(四)应届毕业生的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条件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相关比赛,获得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二等奖(银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优秀毕业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退役大学生的优先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六)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七)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专业

我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旅游管理类、软件工程、音乐学等8个专业可接收专升本学生(详见附件),办学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四、选拔方式及比例

(一)选拔依据。我校今年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不进行选拔考试。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

(二)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占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比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一般不超过23%,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高专生源的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18%,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13%。专升本升入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再放宽5%

五、选拔工作程序

(一)2020522日前,我校与合作高职高专院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报教育厅备案。

(二)合作院校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并于2020620日前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我校。

(三)我校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材料于202071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批。

(四)我校按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各校教务处。各校教务处及时通知有关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有关手续。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

(五)合作院校负责将本校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报送我校。

六、教学与学籍学历管理

(一)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应先完成专科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方可升入本科学习。

(二)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后,按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我校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制定教学计划,以单独编班教学为主、插班教学为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证书中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三)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8级相应普通本科专业的标准执行。

八、本细则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高职高专升本专业及 收费标准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0年高职高专升本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授予学位

学费/

高职高专相同或相近专业

语言文学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史

文学学士

13500

语文教育、汉语言、综合文科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英语

文理

文学学士

14500

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

理工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理学学士

14500

数学教育

软件工程

理工

工学学士

14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教育与音乐学院

学前教育

文理

教育学学士

13500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音乐学

文理

艺术学学士

17000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体育与健康学院

体育教育

文理

教育学学士

14000

体育教育

商贸与法律学院

旅游管理类

文理

管理学

1350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联系部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3-3696116 曾老师 吕老师

 

关闭